行政處罰時效期限是多長 普法法律網 刑事訴訟律師解答 1.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時效是指:對違法行為人的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追究行政責任,給予行政處罰的有效期限。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九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TAG標籤:時效 刑事訴訟 刑事辯護 行政處罰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