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處理期限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2.5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個治安案件的處理期限是30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TAG標籤:期限 行政處罰 行政類 治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