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服行政處罰如何複議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2.8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企業不服行政處罰的申請複議的流程是自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準備相關的材料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行政複議機關收到申請後,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進行復議審理,行政複議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 TAG標籤:行政類 不服 企業 複議 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