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執行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多少日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9.0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TAG標籤:執行 合併 行政拘留 最長 行政處罰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