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規酒駕處罰標準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1.7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酒駕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酒駕受過處罰又酒駕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TAG標籤:行政處罰 行政類 處罰 交規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