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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罰款五年沒交會怎麼樣?

一、無證駕駛罰款五年沒交會怎麼樣?

無證駕駛罰款五年沒交會怎麼樣?

根據法律規定,無證駕駛違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被處罰人確有經濟困難,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罰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到期拒不繳納罰款的,公安機關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一倍罰款;依法加處罰款超過三十日,經催告被處罰人仍不履行的,公安機關可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九十一條被處罰人確有經濟困難,經被處罰人申請和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罰款。

第一百九十二條被處罰人未在本規定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罰款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將依法查封、扣押的被處罰人的財物拍賣或者變賣抵繳罰款。拍賣或者變賣的價款超過罰款數額的,餘額部分應當及時退還被處罰人;

(二)不能採取第一項措施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拍賣財物,由公安機關委託拍賣機構依法辦理。

第一百九十三條依法加處罰款超過三十日,經催告被處罰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本規定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無證駕駛的處罰是什麼?

(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3)特別宣告:對於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並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為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並及時退還機動車;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按照(1)、(2)的情形處理。對於沒車又借到車出了車禍的按犯罪處理

所有的公民都是需要考取駕照後才可以駕駛車輛的,當駕駛人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考試以及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就屬於無證駕駛的行為,當出現無證駕駛的行為後交警部門會對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處15天一下的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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