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傳喚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具體依據是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1.4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口頭傳喚的法律依據是: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TAG標籤:行政處罰 行政類 傳喚 口頭 處罰法 治安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