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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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提起行政訴訟期限是什麼?

一、行政強制執行提起行政訴訟期限是什麼?

行政強制執行提起行政訴訟期限是什麼?

行政強制執行起訴期限六個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事執行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方式,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在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其履行義務,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一種訴訟活動。

二、強制執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執行只是國家機關實施的行為。執行權是國家的一項公權力,只能由國家機關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單位或者公民個人行使。在我國,行使執行權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根據。這實際上是由民事執行程式的目的決定的。

3、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具有強制性。

4、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式進行。

三、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式是什麼?

1、審查立案,當地法院在接到原告申請執行數以及相關的法律檔案後,會審查該份申請執行數是否合理妥當。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人民法院準備對被告人實行強制執行。

4、人民法院對未履行被告人實行強制執行。在實行強制執行當中執法人員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的證件和執行的根據;在法院對被告人執行結束後,應當對申請執行人有書面情況的通知。

法院強制執行常見的方法有查詢並凍結以及劃撥被申請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和信用社等機構調取有關被申請人在該單位存款情況。

行政強制執行提起行政訴訟期限是需要在最晚六個月的時間之內提起並執行。對於行機關部門給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需要嚴格的遵守並執行,如果有異議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但是不能擅自的不予執行,否則行政機關有權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訴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