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受理後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2.5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審開庭前,可以增加。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受理 行政類 行政案件 訴訟請求 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