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程式審限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2.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中二審程式的審限是法定的可變期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TAG標籤:行政類 審限 行政訴訟 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