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提存的程式是什麼有什麼要件呢

提存的程式是:1、債務人應向清償地提存機關提交提存申請。2、債務人提交提存物。3、提存機關授予債務人提存證書。4、通知債權人受領提存物。
提存的要件如下:
1、債權人下落不明;
2、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提存的程式是什麼有什麼要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