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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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與退休金有什麼區別?

養老保險與退休金有什麼區別?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金不是一個概念,養老保險金和退休金的區別:

1.出資主體的不同,退休金是由個體或者單位體支付給的,而養老保險金則是國家支付給的。

2.兩者是不同時代的產物,退休金是一個很有歷史的名詞,現在已經沒有退休金這種說法了。以前,我國都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或者國家機關,沒有現在各式各樣的用工主體。以前的時候,工人幹部,都是需要國家供養終身的,也就是用工主體承擔退休後的養老責任。

我們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交納養老保險,退休金髮放給的主要就是以前離休的老工人,以前退休的事業單位老人。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

(1)養老保險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2)保障水平高。無論是名義替代率還是實際替代率都高於企業;

(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

一般涉及到養老保險和退休金的問題,都是因為在進行發放退休金時所涉及到的單位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在以前進行退休的事業單位員工或者是公共人員都是有單位來進行發放退休金,而購買養老保險政策普及之後,只有國家來進行下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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