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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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抬高醫療費算詐騙嗎

一、車禍抬高醫療費算詐騙嗎?

車禍抬高醫療費算詐騙嗎

車禍抬高醫療費不算詐騙,車禍醫療費賠償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過高的醫療費法院不會支援,但不涉及刑事犯罪。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二、因車禍受傷可以使用醫療保險報銷嗎?

因車禍受傷一般不能使用醫療保險報銷,應由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三、車禍賠償標準是多少?

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致人身損害的主要賠償專案為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主要專案。每年7月左右,各個省份會根據本地的統計資料公佈統一的標準。當事人需要根據自身的戶籍情況、傷殘等級、家庭成員中被撫養人情況、個人收入情況、住院治療護理情況等因素提供證據予以確定賠償數額。

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醫療費發票和清單、個人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家庭成員戶籍情況、交通費等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適用。

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應該根據醫院出具的收款憑證計算,而且,因為第3人侵權行為導致入院的,有第3人承擔的醫療費是不能使用醫療保險報銷的。因個人生病住院治療,隨後抬高醫療費使用醫療保險報銷的,涉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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