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普法法律網 醫療事故賠償 5.2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答:本人工資收入的2%。律師解析:職工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額按本人實際工資總額確定,但不得低於所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低於部分應當由本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改由用人單位繳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七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5%—7%繳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不低於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 TAG標籤:醫療事故賠償 職工 繳費 醫療糾紛 醫療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