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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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案件所需證據有什麼?

一、醫療事故案件所需證據有什麼

醫療事故案件所需證據有什麼?

遇到醫療事故,患者必須及時提交醫療事故證據才能適時的維護自己的權利。患者必須提交的醫療事故證據如下: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影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影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影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影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附:申請法院吊取醫療事故證據的程式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戶籍證明及無業證明;

5、其他,如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證據必須註明證據的來源;書證須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或節錄本。

二、醫療事故訴訟流程怎麼走

1、案由的選擇

患方可以選擇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醫方只能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2、受理條件

(1)有醫患關係;

(2)醫療行為違法、違規;

(3)患者有損害後果;

(4)醫療違法、違規行為與患者的損害後果之間有之間因果關係;

(5)患者有經濟損失;

(6)在訴訟時效內。

3、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及證據

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申請單,醫藥費清單,注射證明,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公信證據除外)。

在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時候雙方需要提供的證據都是不一樣的,患者家屬就是將手上和患者有關的材料都提供好就可以了。而醫院這一方就是需要提供患者所有的住院材料還有病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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