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調解要遵循什麼原則 普法法律網 醫療事故責任 2.8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TAG標籤:醫療事故責任 醫療糾紛 醫療 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