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

當前位置 /首頁/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列表

突發醫療事故如何處理

突發醫療事故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一)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和糾紛風險級別處置要求及時趕赴現場。
(二)醫務部門工作人員應當立即進行初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實向醫院領導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組織相關醫務人員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接待患方人員,向家屬通報和解釋相關情況。
(三)在醫患雙方共同在場的情況下,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封存和啟封現場實物及相關病歷資料。
(四)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按規定將屍體移放殯儀館。醫患雙方不能確定死因或死因有異議的,建議患方按規定申請屍檢。
(五)保衛科工作人員或保安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有力措施,維護現場秩序,保護醫務人員及病區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醫院公共財物的安全;二、三級風險醫療糾紛負責報警,並向警方提供有關人員違法鬧事的證據。
(六)公安機關民警到達後,由醫務部門負責向民警介紹糾紛基本情況,與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導工作,引導患方依法處理醫療糾紛。公安機構依法強制移屍的,醫院(衛生院)保衛、後勤部門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強制移屍。
(七)發現新聞媒體介入糾紛的,由醫院(衛生院)辦公室統一負責接待,介紹情況,並與醫務部門工作人員共同稽核新聞稿。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