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擔保物權的性質具體有哪些

擔保物權的性質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擔保物權的性質:
1、擔保物權以確保債權受償為目的。
2、擔保物權是特定物或權利上的權利。
3、擔保物權是以標的物的價值確保債權受償為直接目的。
4、擔保物權屬於從權利,目的就是保障債權合同的順利實施,主債權無效時,擔保物權也隨之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