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律師解答

夫妻之間的借貸關係合法嗎

只要當事人的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道德倫理等公序良俗,即可以認定為有效。
夫妻之間的借貸關係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僅有一張借條但並未實際發生借款事實,那麼借款行為就不屬實,此時債權人一方的主張就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2)如果夫妻之間借貸所涉款項來源於這個家庭的共同財產,又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開支,所謂的“夫妻之間的借貸關係”就是不復存在的。
(3)如果借款用於借方的個人事務,那麼夫妻之間就形成了有效地債權債務關係。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各歸各有,那麼,這種婚內借款方式是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真實意思的表示,也是一種對財產的約定,應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之間的借貸關係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