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寫不寫歸還日期
借條上寫不寫歸還日期對訴訟時效有重大影響。
1、若借條上寫明歸還日期,在借條確定的歸還日期屆滿時債務人應當還款,若不能還款,在最後一次催要之日起三年後訴訟時效屆滿。債權人應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起訴債務人還款,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可以申請支付令。
2、若借條上不寫歸還日期,則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權利,但在通知對方還款後需給予對方寬限期。對方在寬限期內不還款的,可進行催要,訴訟時效最長可以是2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