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債如何不連累另一方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1.3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這裡所說的不連累另一方指的是如何將該債務定性為個人債務,所以若是該所負的債務並未經過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另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則可以通過提供相應證據來證明該債務並非用於家庭生活日常,而是用於個人的即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TAG標籤:債權債務 欠債 一方 另一方 債務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