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2.5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公司法解釋(二)》第13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公司清算程式終結前補充申報的,清算組應予登記。因此,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在公司清算程式終結前是可以補充申報的。 TAG標籤:債務債權 債權人 申報 期限內 債權 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