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借條是證明借貸合同關係,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借條要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要有大小寫),借款人簽名或蓋章,出具借條的日期。
借條的訴訟時效法律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
如果有利息的借貸還要註明還款方式,利息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等。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後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