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借條過期多久有效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般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時間是三年。如果另有其他條例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訴訟時效時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開始計算。如果另有其他條例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但如果自權利人的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予以保護,如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權利人的申請做延長決定。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可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計算;針對已明確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在還款期限到期後,可找借款人進行催要,如借款人仍拒絕還錢,雙方可進行協商重寫借條;針對沒有寫還款期限的借條,有二十年有效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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