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2.4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代位權成立要件包括: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存在;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權利,且該權利適宜代位行使;須債務陷於遲延;須債務人怠於行使自己的債權。代位權以債務人對第三人之權利為客體,代位權的發生當然以債務人現實的權利存在為前提。專屬於債務人自身權利,債權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權。 TAG標籤:要件 債務債權 代位權 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