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

當前位置 /首頁/債權債務/個人債務/列表

連帶債務人可否求償

連帶債務人可否求償
對於債權人的關係上,連帶債務人各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因此,連帶債務人之一即使是對債權人進行了全部清償,也不過是清償自己的債務而已。可是在對於其他債務人的內部關係上,則各有負擔部分,所以當清償超過了自己的負擔部分而使全體共同免責時,可請求其他債務人各按其負擔部分而共同分擔。
也就是說,連帶債務人在償還了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之後,可以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條,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範圍內向其追償,並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範圍內按比例分擔。
TAG標籤:可否 求償 債務人 連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