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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債不還如何處理?

債務人從債權人那兒借得債款,就應該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及時還債。不過,一旦債務人欠債不還如何處理呢?實踐中,有不少債權人為了討債而用盡了辦法,甚至是鋌而走險,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來抵債或威脅債務人還債。但根據法律的規定,債主能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嗎?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說明。

債務人欠債不還如何處理?

一、債務人欠債不還如何處理

欠債人有還債的義務,當債務到期債權人向欠債人主張債權,欠債人應當償還債務。如果欠債人人拒不還債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債的,債權人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討回債務。

1、向法院起訴

向法院起訴,藉助國家強制力保障債務的順利討回無疑是最好的辦法,但是相對於一對一的的債權債務關係來說,一對多的債務難度更大。因為要運用法律手段討回債務就需要做比一對一更多的準備,尋找更多的證據。此時最好有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建議下蒐集證據,既不會亂了陣腳,又不會遺漏什麼關鍵的地方,勝訴的機率更大一些。

2、行政干預手法

對所有人來說,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當成績的人更看重以後的升遷。如果此時在老闆的印象中變成一個不誠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惱的事情。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借用。

二、債主能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所約定的還款日期到期時,如債務人還沒有主動還債,債權人就要及時催討。但是,經催討後,如果債務人還是不肯還債,債權人可以採取法律的手段來討債,切記討債的手段要合法,不能非法,否則只會得不償失。實踐中,如果您在向債務人討債時遇到了困難,又不想打官司時,您不妨向債權債務律師諮詢其他非訴的合法討債方法,以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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