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借貸關係中欠賬白條能要回嗎
一、合法借貸關係中欠賬白條能要回嗎?
只要有證據證明欠錢不還就可以提供司法途徑要回欠款,欠錢不還的證據種類包括:
1、書證;
2、物證;
3、視聽材料;
4、證人證言;
5、當事人的陳述;
6、鑑定結論;
7、勘驗筆錄。
二、欠賬不還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欠賬不還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1、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且有執行內容;
2、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已經屆滿,義務人仍未履行義務;
3、必須在規定的申請執行期限內提出申請;
4、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事實上,在借貸關係中正常情況下應該讓對方寫書面借條,借條當中的內容也要符合實際情況,不能讓對方打白條,但是,沒有借條也不代表合法的債權得不到保護。一般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時,對欠錢不還的行為要提供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