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

當前位置 /首頁/債權債務/民間借貸/列表

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認定是什麼?

通常還用兩個標準來判斷: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應認定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認定是什麼?

1、首先要證明沒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

(1)借條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簽名;

(2)夫妻兩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負責,與另一方無關”類似的約定。

2、其次證明所借款項並非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1)夫妻收入較高,無需為維持家庭日常生活借款,在婚姻存續期間也未進行大的投資,借款數額較大且明顯屬於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範圍的負債。

(2)從借款人多次因賭博受到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的事實看,鉅額借款是用於個人賭博、所欠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實際上,雖然法律當中,對於相應的夫妻債權債務確認有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當中仍然經常存在債務舉證取證困難的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依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遵循共籤共擔的原則,否則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除非債權人能夠舉證所借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使用。瞭解《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瞭解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區別。

TAG標籤:債務 認定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