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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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履行期限,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 債務履行期限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務履行期限是多久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擔保法》規定抵押合同中的提示性條款,是抵押合同中應當具有的內容。債務履行的期限,也稱債務的清償期或給付期,即債務人應履行債務的期限或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期限。抵押權是一種變價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實現的主要條件就是被擔保主債權的債務人到期末履行債務,所以,確定主債務的履行期有利於保護抵押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