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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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錢不還的的人怎麼辦?

一、遇到欠錢不還的的人怎麼辦?

遇到欠錢不還的的人怎麼辦?

欠款不還屬於民事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如果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仍然不還錢的,那麼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且對方可能涉及拒執罪而被判刑。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如何收集債務糾紛證據?

證據包括的範圍很廣,一般認為,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客觀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證據,如書證、物證、影視證據、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等。民事交易過程中,一般最好取得書面的證據,如合同書、欠條、借據等等。除此之外,電子郵件、電話錄音、繳款憑證、轉賬憑證、手機簡訊,甚至於他人的口頭證言等,也均可以作為訴訟中的證據。

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抵押物登記情況的證據。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提交保證合同或保證函等證據;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提交質押合同、質押動產或質押權利憑證交付的證據,以依法應進行出質登記的財產權利出質的,還應提交出質登記的證據。

綜上所述,人們借錢給他人,就擔心遇到欠錢不還的人,如果對方拖欠不給,協商是無法解決的,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應當走法律程式維權。準備好民事訴訟狀及對方欠錢證據,去法院立案,經過判決後,對方拒絕履行債務,還可以由法院對其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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