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1.8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重建、擴建。 TAG標籤:徵地拆遷 管制 土地 拆遷安置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