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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三申請書模板怎麼寫?

我們都知道商標註冊對產品有很大的影響力,可以提高產品收益。很多企業為了提高產品影響力都會註冊商標權。但是商標權並不是申請之後就一直有效。如果商標權三年不使用,那麼就是無效,需要填寫撤銷申請。那麼商標撤三申請書模板是什麼?

商標撤三申請書模板怎麼寫?

一、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模板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含地區號):

傳真(含地區號):

代理組織名稱:

商標註冊人:

商標註冊名:

商標名稱:

類別:

撤銷商品/服務專案:

撤銷理由:

申請人章戳(簽字): 代理組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注:1、未委託代理的,不需填寫代理專案。

2、收費標準:撤銷商標費1000元。

3、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應在註冊號前加字母“G”以示區分。

4、共有商標申請撤銷,“商標註冊人”一欄必須填寫代表人。

5、若撤銷部分商品/服務專案,需填寫“撤銷商品/服務專案”一欄,全部撤銷無需填寫。

二、相關法律知識

商標撤三是指國家商標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四)項的規定,對於已經註冊成功(即已經合法取得商標註冊證書的)的商標,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進行撤銷通知。但是一般的情況下,國家商標局不會自行對於註冊商標進行撤三通知,通常都是由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的(大多數是該商標的競爭對手)。國家商標總局受理了申請以後,會給被提出撤三的商標註冊人發出《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商標撤三答辯是指商標註冊人在收到國家商標總局發出的《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後,參考該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標使用證據須知》,於兩個月內向國家商標總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內該商標在保護商品上的使用證據材料,或者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同時需要交回的還有《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交由國家商標總局進行裁定。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自動放棄,那麼該商標會自動撤銷,成為無效商標。

1、逾期未能提供使用證據材料;

2、提供的使用證據材料虛假或者無效;

3、逾期未能提供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商標撤銷三年使用答辯所需資料:營業執照/身份證影印件,《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夠證明被申請撤銷商標答辯人所述的事實和理由有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使用的圖片或相關資料,商標印刷情商標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商標產品交易文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產品宣傳證據等等。證據材料清單,代理機構提供)。撤銷商標申請人簽署的《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提供),答辯人簽署的《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答辯書》、《商標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提供)辦理手續流程:答辯人與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付款——答辯人提交相關資料並簽署《商標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製作標準書件——報國家商標局——國家商標局作出決定(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撤銷商標權需要簽署相關檔案,包括撤三申請書、商標委託書等檔案進行流程的辦理。再具體寫申請時,大家參照上述內容書寫就可以了,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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