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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食品商標流程是什麼?

一、註冊食品商標流程是什麼?

註冊食品商標流程是什麼?

(一)《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註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並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准。

(二)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三)申請註冊的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即被異議人)對商標局的不予註冊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四)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後但尚未核准註冊前仍為未註冊商標,仍須按未註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五)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商標註冊人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登出該註冊商標,如果原註冊人想繼續擁有該商標專用權,則須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二、註冊商標的辦理方式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式)→ 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大廳受理視窗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視窗確認提交申請→在交費視窗繳納商標註冊規費並領取規費收據

申請人領取收據後,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工作就已完成。商標局會向申請人發放各種檔案。商標註冊審查程式請參閱《商標註冊流程圖》,申請人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到商標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申請人一方面已繳納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以後再提交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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