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案例

著作權侵權涉及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涉及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一、著作權侵權涉及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涉及的法律法規是《民法典》以及《著作權法》。認定著作權的侵權要符合下列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署名權屬於著作人身權,不得放棄和轉讓。棄的意思無論是協議還是單方宣告都是無效的民事行為,且放棄署名權僅僅是作者同意自己不署名,這本身其實是署名權的行使方式,作者行使署名權的方式就包括署真名、筆名及不署名等,但並不意味著他人可以在其作品上有權署名。

二、著作權轉讓了還能保留署名權嗎

1、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屬於著作人身權,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轉讓了著作權,以上權利還是仍然享有的。

2、首先,作為擁有作品修改權的權利人,對方修改插畫,應得到同意才能修改;其次,作為擁有署名權的權利人,對方是不能剝奪的。

綜上所述,著作權轉讓了原著作權人還可以保留署名權。

三、署名權被侵犯的表現是什麼?

1、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作者決定不署名的作品,被他人擅自在作品上使用作者姓名,屬於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權的表現;作者的作品被署上了他人的姓名,也是署名權被侵犯的表現,署名權包括了禁止未參與創作的人署名為作者的內容。

2、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認為確認作者身份權中包括了禁止假冒他人在非作者的作品上署上作者姓名的權利。在非作者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就是意圖通過混淆作者的身份,並以此獲得利益。這種行為可能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權,還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並且會誤導作品的讀者,擾亂正常的文化市場秩序。

現實生活當中,任何的侵權行為都必然是需要由對方承擔相關的侵權責任的,畢竟是屬於著作權方面的侵權,也是需要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相關的侵權責任,但是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必須要保證符合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所規定的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才能夠要求對方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