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案例

職務發明屬於發明人嗎?

職務發明屬於發明人嗎?

一、職務發明屬於發明人嗎?

職務發明專利權屬人是不屬於發明人的,而是由申請人持有,也就是單位,當然,單位應當給發明人一定的物質獎勵。有的員工在單位上班,利用單位的物質條件做發明創造。其取得專利後,單位是發明專利權人。

公司裡職務發明的專利權人是屬於單位所有,但單位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發明人進行獎勵和補償,職務發明一般是發明人利用公司的資源和相關條件來進行的發明,如果沒有利用公司的資源發明的,則不屬於職務發明。專利發明人擁有的是申請專利的名譽權並非財產權,只能變更不能轉讓;專利權人可以是個人和單位,財產權可以轉讓。其中職務發明人與非職務發明人的身份決定專利權人與發明人享有的權利。

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單位,單位作為專利權人有權決定其專利的使用,而發明人不具備這些權利。若是非職務發明人,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都屬於其本人佔有,使用和處分該專利的權利都屬於發明人,其可以出售專利又可以轉讓專利技術使用權或位元組實施專利獲得經濟利益。專利在沒有授權前的申請人叫專利申請人,授權後就可以被稱為專利權人,有申請權的人才是專利權人,並擁有申請專利的專利權。

二、如何認定職務發明?

1、以單位的業務範圍來劃分。即凡是屬於單位業務範圍內的有關發明創造,均認為是職務發明。從單位的角度看,單位僱傭職工的目的就是為了發展其業務,職工有義務為發展單位的業務而努力,因此,職工完成的一切在單位業務範圍內的發明創造行為均屬於履行職務。

2、以完成發明創造是否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作為劃分職務與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標準。

3、以完成發明創造的時間是否是業餘時間作為劃分職務與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標準。

4、以單位是否立項作為劃分職務與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標準。

5、依照崗位責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約定的範圍作為劃分標準。

單位去申請專利,經過稽核批准後,單位持有專利證書。專利權人可以是個人也能是單位,而發明人只能是個人。

職務發明是針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進行處理的事情,但對於此型別的發明一般是必須要提前雙方協商好,不然就會引起這後的歸屬糾紛,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但只要是合法的,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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