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複議不服可以向哪些部門提起訴訟 普法法律網 智慧財產權保護 2.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對行政複議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訴訟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保護 行政複議 不服 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