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犯罪

網路智慧財產權犯罪原因

網路智慧財產權犯罪原因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是指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規,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智慧財產權,侵犯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管理秩序和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對智慧財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於《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大頒佈的《關於懲治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中,並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網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特徵

1、犯罪物件的無形性

智慧財產權具有無形性的獨特性質,它決定了智慧財產權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狀的智慧財產權產品,而是這些產品所內含的智慧財產權,包括經濟權利和人身權利。

但現實生活中,人們對盜竊計算機軟體行為的理解往往是被盜者仍然擁有那個軟體,而且其用途不曾受損,被盜者未受到直接的損害。甚至,犯罪人可以直接購買合法的原版軟體進行復制、銷售。因此,這些瘋狂的智慧財產權盜竊、假冒行為給人們心理上帶來的衝擊遠沒有一般的侵犯財產犯罪那樣強烈,但網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現狀已經把個人、社會和國家因此而遭受的巨大損失昭然若揭。

2、犯罪目的的非營利性

在傳統法律中,對構成犯罪的侵犯版權的行為認定上,除主觀上有故意外,還需以營利為目的。我國新《刑法》的“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中都強調了“以營利為目的”的主觀要件。

可以說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在性生活當中比比皆是的,只不過有些作品在被數萬人轉載的同時,是作者本人不想要去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而已。要想真正的杜絕網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還有很艱難的路程要走,畢竟我國在網路安全這一塊的監管確實還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