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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專利侵權責任限期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一、被告專利侵權責任限期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被告專利侵權責任限期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1、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2、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的特別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到專利權授予前,他人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費用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專利權人於專利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3、持續侵權行為的特別規定:權利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權利有效期內,應判定被告停止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自權利人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二、哪些行為屬於專利侵權?

1、未經許可製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7、冒充專利的行為。

三、專利侵權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1、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3、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專利是屬於個人的權利,沒有得到本人的同意是任何人都不能進行使用的,只要一旦造成了侵權的行為,那麼被侵權者是有權利向法院起訴解決,但一定要在二年之內向法院起訴,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勝訴權利,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下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