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中的領接權包括什麼 普法法律網 著作權 1.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著作權法》規定的鄰接權有四種,即: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製者權和廣播電視組織權。《著作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TAG標籤:著作權 領接權 智慧財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