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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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中的領接權包括什麼

著作權法》規定的鄰接權有四種,即: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製者權和廣播電視組織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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