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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電子資料

電子資料(electronic data),是指基於計算機應用、通訊和現代管理技術等電子化技術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圖形符號、數字、字母等的客觀資料。

什麼是電子資料

一、電子資料特徵

1.電子資料證據具有特殊的物質載體。作為電子資料證據的資料和資訊是以電訊程式碼的形式存貯在計算機各級存貯介質中,輸出的檔案資料中的資料和資訊,都是以不可直接讀取的形式出現。而且,審查、鑑定電子資料證據的真偽,也要靠專門的電子儀器、裝置和特定的程式才能進行。如果沒有相關的審查、鑑定裝置,無論多麼形象、真實可靠的內容,也只能停留在計算機各級存貯介質中,而不能被人們所感知,也不會直接出現在法庭上供法官作為證據使用。這種對電子化物質載體的依賴性是電子資料證據的一個重要特點。

2.電子資料證據資訊大、內容豐富。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是電子資料證據具有動態連續性。其他各種物證包括物品、文書、痕跡大多是以靜態的方式來反映案件情況的,而電子資料證據是現代高科技的產物,它能夠再現與案件有關的文字、圖象、資料和資訊,生動形象地展現案件事實,所反映的案件情況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2)是電子資料證據具有高度的直觀性和生動形象性。它可以將與案件有關的影象、聲音、符號等資訊,直觀地再現在司法人員面前。

(3)是電子資料證據的科技含量高,蘊藏的資訊量極為豐富。

3.電子資料證據具有便利、高效性。作為電子資料證據,只要儲存好各級存貯介質,就可以反覆再現,作為證據也易於使用,審查核實時便於操作。特別是若干年後仍可重現當時的真實情況,具有較長時間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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