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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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訴訟法律援助會被受理嗎?

一、離婚訴訟能否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離婚訴訟法律援助會被受理嗎?

法律援助的規定就有離婚案件範圍:法律援助範圍:第八條:“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因勞動關係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6.因身體遭受嚴重損害請求賠償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收養、監護關係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9.因被刑事立案偵查、提起公訴而請求法律諮詢、代理、辯護的;

10.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事項。如:請求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二、申請法律援助所需的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從前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國家設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群眾也請得起律師或其他法律服務代理人、打得起官司,因此,一般情況下,公民申請獲得法律援助必須提供能夠證明自身經濟狀況比較困難的材料。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不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夠證明案情的材料。目前階段,法律援助還不能覆蓋困難群眾的全部法律需求,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事項主要是一些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您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範圍,法律援助機構將根據您提供的材料作出判斷。

我們所申請的法律援助被受理的前提是申請的情形在受理範圍內,其次要滿足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這一條件。故而只要是因家暴、虐待等原因所致的訴訟離婚,申請人確實沒有經濟能力的就可以遞交離婚訴訟法律援助的申請書,並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