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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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支付嗎

一、刑事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支付嗎

刑事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支付嗎

律師費一般不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其進行訴訟或者非訴所委託的律師的律師費通常都是委託人自己支付,但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按約定承擔。依據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申請財產保全的申請費用由於訴訟費用,而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但是律師費一般是由委託方自己承擔,例外是在合同糾紛案件,或者在非合同糾紛、但原被告之間曾訂立過與案件爭議相關的文書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那麼在起訴或仲裁時,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勝訴方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刑事律師費用標準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計件收費、計時收費、按案件標的比例收費,具體的收費標準根據不同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律師的專業能力、案件的難易程度、案件需要耗費的人力物力等因素而定,一般來說,經濟發達的地區律師收費會較高一些。

律師服務費收取,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進而收取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二、申請法律援助律師需要什麼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

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請律師的費用並不是由敗訴方承擔的,申請法律援助律師不僅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能夠證明自己經濟困難的材料,還要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律師擁有會見權和閱卷權,可以去看守所裡會見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查閱與案件有關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