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股權轉讓協議不執行怎麼辦
一、簽完股權轉讓協議不執行怎麼辦?
簽完股權轉讓協議不執行的,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例如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股權轉讓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不執行股權轉讓協議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四、股權轉讓的流程有哪些?
1、股東會和董事會需就股權轉讓事宜形成決議。
2、轉讓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3、轉讓方和受讓方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五、股權轉讓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2、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
3、轉讓方的告知義務;
4、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5、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7、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約定,實際交接手續約定;
8、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約定;
9、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定;
10、違約責任;
11、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12、通知義務、聯絡方式約定;
13、協議的變更、解除約定;
14、協議的簽署、生效;
15、訂立時間、地點。
不管是股權轉讓協議還是其他的民事協議,在協議書生效以後拒不執行的,肯定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股權轉讓協議的違約責任以合同約定為準,如果合同中約定的不夠清楚,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造成的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