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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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生效後能怎麼執行

生效的判決是不能上訴的,只能申訴。

判決書生效後能怎麼執行

上訴是在法定的時間內,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了申請二審的意見,啟動二審程式的一個訴訟活動。一旦在法定的上訴時間裡不提出上訴的請求,一審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了。這個時候再對一審判決有意見,也必須先執行一審判決的決定,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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