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強制執行法執行屢次受阻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證據調查 1.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一方不履行讓另一方探望的義務的,擁有對孩子探望權的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和裁定後,當事人拒不執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TAG標籤:探視權 強制執行 執行 證據調查 訴訟仲裁 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