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安局偵查工作還繼續嗎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1.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當地的檔案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TAG標籤:訴訟仲裁 公安局 偵查 疫情 訴訟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