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案件當事人必須到庭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離婚案件中的原、被告。2、撫養、贍養等案件中負有義務的當事人。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一十二條進一步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TAG標籤:訴訟管轄 到庭 民事案件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