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不能作為證人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3.0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TAG標籤:訴訟管轄 訴訟仲裁 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