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准予減交訴訟費用的幾種情形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4.3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人民法院准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情形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屬於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物件的;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確實需要減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46條 TAG標籤:准予 減交 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 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